2017年8月31日,榆林市榜首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里,产妇马女士跳楼身亡。
一、本相堕入“罗生门”
问题就在于,医院方供给的答复,与家族方供给的答复并不一样。
依据院方声明,该产妇26岁,因停经41+1周入院待产,医院屡次主张行剖宫产停止妊娠,家族均清晰回绝,并在《产妇知情赞同书》上签字承认安产要求。“终究产妇因难忍苦楚,导致情绪失控跳楼。”
但孕妈妈老公延先生否认了院方的说法,称家族曾先后两次赞同施行剖腹产,但医院回说“快要生了,不必剖腹产”。
可是,今日早上医院再次发表声明,并附上了监探视频的截图,企图证明以下几点为实际:
1、《护理记载单》记载产程中家族三次回绝记载;
2、监控视频中,产妇两次向家族(婆婆)下跪沟通,被回绝;
3、产妇签署了《授权书》,授权其老公全权担任签署全部相关文书,在她自己未撤回授姑且未呈现危及生命的紧迫状况(产程记载产妇血压、胎心正常)时,未获得被授权人赞同,医院无权改动出产方式。
而家族则称,这不是产妇向家族下跪,是产妇苦楚难忍的下蹲。
谁真谁假,或许对同一工作的不同解说,首要是关系到职责确定的问题。估计两边还有一番扯皮。但关于真实承受苦楚的人,一尸两命,现已永久脱离了。她才承担了最大的悲剧。
这个工作,引起了太多女性的恐慌。
要害还不是怕疼,不是怕死;而是不知道生死关头,自己的命决议在谁的手里;更不知道,你那握在自动权的所谓“家族”,是不是底子不在乎你去死。这是多么的失望。
不论家族终究有没有容许剖腹产,但他们屡次回绝手术、延拓了数小时,是实际;监控中苦楚难忍中下跪(或下蹲),姑且还能有争议;但死者家族,在声讨书里还有“(产妇)死都不怕还怕疼吗”这样的话,足以自证他们底子不关心产妇的苦楚。而这绝不是这位榆林产妇的个人命运。
主张我们多去这条新闻的热评下看看吧,谈论里有琳琅满目的人性的故事,你将看到我国女性的生命权是多么软弱。
二、请问医院,终究决议权该在谁手里
其间一个要害是:女性的生命,为什么把握在他人手中?争议首要会集在“为什么医院要家族的赞同才干做手术?患者认识清醒就不能做决议吗?”
实际上,关于是否施行手术,享有终究决议权的既不是患者,也不是家族,而是医院。
《侵权职责法》第五十六条早已界定: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迫状况,不能获得患者或许其近亲属定见的,经医疗机构担任人或许授权的担任人赞同,能够立即施行相应的医疗办法。
有些人大约还记得“李丽云工作”。这也是推进现在医疗签字准则的一个案例。2007年11月21日下午两点钟左右,孕妈妈李丽云因患感冒、畏寒、咳嗽等症状,在肖志军的伴随下走入北京向阳医院京西分院呼吸内科门诊就诊。医院在接诊后,将其转到妇产科进行治疗,并提出要对李丽云进行破腹产手术。而伴随李丽云的肖志军声称系其老公(后查明,两人仅仅同居关系),清晰回绝在手术赞同单上签字。手术未能进行。当天下午七点半左右,李丽云逝世。
这件工作在当年引起了很大颤动,成为年度法令工作之一;这也让我们关于“家族签字权”有了极深的惊骇。“李丽云工作”中的“家族”是男友,榆林产妇工作中的“家族”是婆婆,实际上都不是最接近的家族;但那个时刻,女性的生命就把握在他们手里了。
其实,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第33条也早有规则:“遇到其他特殊状况时,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计划,在获得医疗机构担任人或许被授权担任人员的赞同后施行。”现已赋予了医院判别与决议力,在实际中,只存在医院敢不敢作出判别与决议的问题。
关于此次工作,南京大学法学院邱鹭风教授对在承受媒体采访时表明:
“如果状况现实,产妇家族有极大品德瑕疵,该被斥责。可是医院也应承担部分职责。由于在产妇自身清醒的状况下,就该让产妇自己签字。人身权是专属权利,夫妻品格并不合一,这是有清晰法令规则的。”
“医院在这种情形下非要家族签字,是没有法令依据的,反而构成侵权。医院为了推脱可能的医患风险和职责,私行做主给一个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设置所谓的监护人,是一种侵权行为。这叫做过为己甚,自以为是。”
(见现代快报《产妇坠楼悲剧中,剖腹产和法令职责六大威望答案来了》)
看吧,法令其实已有清晰规则,是否做手术,终究决议权不在家族手里而在医院手中。但实际操作中,为什么医院还一再把家族签字看得如此重要,越过了认识彻底清醒的患者自身?
原因就在在层出不穷的医闹。
手术是有风险的,也可能会有一些并发症;一旦没有家族签字而出了意外,关于医院来说就是巨大的风险——哪怕从医疗上来说,医院没有差错。也正是由于这样的先例太多,遍及来说,医院都是十年怕井绳,有事没事、先签字再说。
也正是由于这些客观实际的存在,不以本相为绳尺、不以法令为绳尺、不以产妇的生命权为绳尺,而是男方家族的意愿为绳尺、以撇清职责为绳尺、以无需担任为绳尺的“家族签字”,才成为一种客观的实际。
在某种意义上,医院把防“医闹”、防医疗纠纷,放在了比治病救人更重要的方位。
实际上,即便是“家族”不签字,医院该做的手术不做,医院相同要担任;另一方面,即便是“家族”签了字,也未必许诺他就必定不会再找医院的茬。
这些恶习难改,是怪谁呢?法令有没有站在本相和正义一边呢?仍是不断退让,让无差错的医院动辄数百万补偿,以至于每间医院都心有戚戚?
三、
在讨论傍边我们的焦点都在于:为什么不能让产妇自己签字、让医师决议,而非要家族签字?必定要推进这个准则!
这种气愤包含了另一层意思:我们宁愿信任医师、信任陌生人,也未必对身边的“家族”信赖。
一般状况下,只要是正规大医院的医师,我们只能信任他们的医术和医德不会差。并且,在手术这种紧迫关头,患者的生命和健康是与他们利益攸关的;他们衷心肠期望手术成功、患者安全,这才契合他们的诉求。
而老公,乃至婆婆,则复杂太多。
当然,一个正常人、有一点同理心的、有一点豪情的人,也该衷心期望妻子安全。但我国几亿已婚男性、几亿个婆婆,未必能确保每一个人都是品德正常的人。并且,在妻子出产的时分,生命安全与苦楚感受,更未必与老公的利益共同。
比如说:
——产妇期望剖腹产削减苦楚,但老公觉得浪费钱;
——剖腹产需求间隔三年才合适再生,但老公期望赶快再生二胎;
——在产妇和胎儿之间,老公觉得胎儿比产妇重要;
——一旦产妇在手术台上有意外,老公有可能拿到医院的巨额补偿……
产妇的生命权与老公和夫家的“实际利益”,在许多状况下是未必共同的。并且,在生死关头,不体恤产妇的苦楚、不体恤产妇的风险,在她们最软弱的时分,有意无意地伤害她们的老公、公婆、乃至亲生爸爸妈妈,都举目皆是。榆林的这起工作,老公和婆婆的职责有多大,需求进一步实际发掘,但这起工作在社会中引发的反应,可见它引发了多少人的同理心和隐痛。
在我国的影视剧里,不论是古代体裁仍是现代体裁,都喜爱用一个梗:在女性生小孩的时分,医师问家族:保大人仍是保小孩?
这句问题,一向是悬在许多女性心头的恶梦。虽然现在的医师们也屡次指出了:医院不会问这句话的,一旦母子存亡有抵触,大人的生命权是榜首位的。
但即便如此,也很难抒解女性们的担忧。由于许多人心里默默地理解,自己在老公心目中的位置,可能无法与一个还没有成形的、没有生命权的胎儿比较。如果医院来决议,自己可保命;如果由老公来决议,则未必。
女性独立也好、自强也好、聪明能干也好,如果在平常,她们能够自己做主,能够挑选自己的日子,大不了还能够脱离。惟有在生孩子的时分,除了身体上衰弱、极点苦楚、要照顾新生儿之外,她对自己的生命权和各种苦楚管理都毫无办法。全部都得仰仗老公、爸爸妈妈、公婆,一切的全部都是出自对方的良心、对方的同理心、对方对自己的豪情;简直就是放在砧板上的鱼,任人宰割。
力不从心是一种极可怕的体验。这也难怪现在的产后抑郁症如此遍及了;幸运没有得的,也一样要面临许多苦楚。大连新青年摄影
不要说为什么旧年代的女性没有现代医学、没有剖腹产、没有无痛临产、没有侧切,她们都能熬过来,怎样你不能?是啊,所以曾经死的女性许多。她们终身都在力不从心。但现代人,只要不想回到饮毛茹血、刀耕火种的原始人年代,就不要拿那种生死不由人的传统来要求女性了。